对高隔间型材的外观要求
为保障隔断产品质量的优良,对于高隔间型材对外观的要求如下:
根据本公司技术要求送样合格后,以供需双方认同的样品作为判定标准。
贴膜与型材表面不能有分离现象。
任意800mm段内不得有高过3处的高度>0.5mm的褶皱。
任意800mm段内的气泡数<10处,单个气泡的长×宽<10×10mm2。
贴膜厚度不小于0.05mm,膜厚均匀,批次内较薄与较厚差不大于0.02mm。在无外力的情况下,贴膜不得自行脱开,人工揭掉贴膜,
贴膜的揭开力不小于0.05N/M。
贴膜的撕断力不小于0.35N/M。
高隔间型材的装饰面(在相应规格铝型材的设计文件中作出规定)上深度>0.03mm,长度>3mm的划痕定义为划损。
单根型材上的划损不得多于3处,且每处划伤须用黑色记号笔圈出,以便于边框加工之时予以避让。如有划损未经标识,则整根型材视为不合格。由于型材划损而造成材料的损失,由加工方收集以后退回供方,在供需双方确认签字后,供方需要按退回材料的重量,如数补发相同规格的铝型材。
在亮度为1000LX,视力1.2的人在距离1m处,不使用放大镜,垂直方向正是铝型材装饰面,有清晰地赃物、水印、油印等缺陷定义为外观缺陷。
单根隔断铝型材上面的外观缺陷不能多于3处,单个外观缺陷面积的长×宽<10×10 mm2,且每处外观缺陷须用黑色记号笔圈出,以便加工边框时予以避让。如有外观缺陷未经标识,则整根型材视为不合格。
由于型材外观缺陷而造成的材料损失,由加工方收集后退回供方,在供需双方确认签字后,供方需按退回材料的重量,如数补发相同规格的高隔间型材。
对于不易确认的外观缺陷,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后确认,需要时进行封样,封样件可以作为外观判定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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